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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5:46 臺北時間

女遭國安局退訓「上PTT洩2情報員名字」 二審判3年8月

女遭國安局退訓「上PTT洩2情報員名字」 二審判3年8月
一名周姓女子2017年考上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後,於2018年3月2日至國安局報到,同年7月間因受訓成績不及格遭退訓而心生不滿,竟於2020年在PTT論壇洩漏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本名、階級職稱等訊息。二審高等法院今(25日)維持一審判決,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一名周姓女子2017年考上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後,於2018年3月2日至國安局報到,同年7月間因受訓成績不及格遭退訓而心生不滿,竟於2020年在PTT論壇洩漏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本名、階級職稱等訊息。二審高等法院今(25日)維持一審判決,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女在受訓期間曾接受「國安局反情報工作簡介」、「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情報工作應有之觀念與方法」等課程訓練,知悉包含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國安局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身分應永久保密,不得洩漏。

不過周女因受訓成績不及格,於2018年7月18日遭廢止受訓資格,事後她因不滿該訓練中心的處遇方式,於2020年10月28日凌晨0時32分許,在PTT的公務員板上回覆某文章,內容揭露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的本名、化名及階級職稱等資訊,遭國安局告發,士林地檢署起訴。

周女矢口否認洩密犯行,辯稱不知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為情報人員,「我以為他們只是負責教育訓練的人員,也不知道他們的本名及化名不能講」,一審士林地院認定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從事相關情報工作,本名、化名及階級職稱等資訊屬國家機密,應予保密,周女對外發表的文章確實已涉及洩漏情報人員的身分資訊,因此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周女仍否認犯行,二審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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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4.25 16: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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