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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5:43 臺北時間

懶人包/食物中毒症狀、預防一次看

懶人包/食物中毒症狀、預防一次看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信義A13」疑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目前已累計17例個案,其中有2起死亡案例,死因均為肝腎衰竭、多重器官衰竭;《三立新聞網》整理食藥署公布的食物中毒症狀以及預防懶人包,並呼籲目前寶林案病原體尚未確認,以衛生單位調查與檢驗結果為準。(賴俊佑)

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寶林茶室案目前累計17例個案,其中有2起死亡案例。(圖/翻攝畫面)

▲寶林茶室案目前累計17例個案,其中有2起死亡案例。(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信義A13」疑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目前已累計17例個案,其中有2起死亡案例,死因均為肝腎衰竭、多重器官衰竭;《三立新聞網》整理食藥署公布的食物中毒症狀以及預防懶人包,並呼籲目前寶林案病原體尚未確認,以衛生單位調查與檢驗結果為準。

根據衛服部、台北市衛生局、新北市衛生局和台南市衛生局資訊,截至3月28日以累計17例個案,包括2例死亡、5位加護病房、1位普通病房、9位自行就醫後返家,以上個案皆有食用炒粿條或滑蛋河粉。

 

什麼是食品中毒?

食藥署說明「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病因物質是什麼?

食藥署指出,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病因物質包括「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病毒」如諾羅病毒等;「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化學物質」如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食藥署舉例,包括食品加熱處理不足、食品未妥善保存、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生食與熟食交叉污染、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污染等。

食品中毒的症狀為何?

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是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污染的食品等因素,均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1週到10天。

台灣常見的細菌性食品中毒其原因食品有哪些?

腸炎弧菌食品中毒:生鮮海產及魚貝類等。

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受污染的畜肉、禽肉、鮮蛋、乳品及豆製品等。

病原性大腸桿菌食品中毒:受糞便污染的食品或水源。

金黃色葡萄球菌食品中毒: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盒餐及生菜沙拉等。

仙人掌桿菌食品中毒:米飯等澱粉類製品、肉汁等肉類製品、沙拉及乳製品等。

肉毒桿菌食品中毒:低酸性罐頭食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等。

食品加熱的重要性

一般而言,適當的加熱過程可以殺死活的細菌,也可以除去某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例如肉毒桿菌的毒素即可在100℃加熱10分鐘後失去活性。但是,有許多細菌產生的毒素可以耐熱,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毒素在高溫烹煮過後仍然不會被破壞。

什麼是危險溫度帶?

溫度介於7~60℃之間稱為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一般而言,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冷藏溫度需低於7℃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其中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建議於5℃以下保存;熱藏溫度則需高於60℃保存。為了避免細菌在食品中繁殖而產生毒素,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夏天時(室溫超過32℃)勿放置超過1小時。

如何避免食品中毒?

1.遵守食品處理之原則,包括新鮮、清潔、區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澈底煮熟、注意保存溫度及使用乾淨的水與食材等。

2.外出飲食時應避免冷食、生食、不吃來路不明的食品,亦應避免路邊攤飲食,謹慎選擇衛生優良餐廳用餐。

3.確保與食物接觸的人或物都是清潔乾淨的,要使用不同砧板及刀具,分別處理生食與熟食,食用前要將食品充分加熱並在2小時內吃完,食物應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飲水則要煮沸,不喝生水。

4.遵守個人衛生原則,確保自身飲食健康。

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之處理方式為何?

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民眾如想申訴、陳情食品衛生相關案件,也可撥打以下電話(見下圖),向所在地衛生局反映,提供時間、地點、違規情節等事證後,便會有專人受理。

各衛生單位聯繫方式。(圖/食藥署 提供)

▲各衛生單位聯繫方式。(圖/食藥署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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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28 16: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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