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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18:00 臺北時間

少女寄人籬下成洩欲工具不敢聲張 同學通報揭狼姑丈淫行

狼姑丈多次性侵舉目無親的姪女,視為禁臠,被揭發惡行,橋頭地院法官判他兩年10月徒刑。(翻攝自司法院官網)
狼姑丈多次性侵舉目無親的姪女,視為禁臠,被揭發惡行,橋頭地院法官判他兩年10月徒刑。(翻攝自司法院官網)
就讀高雄市某國中的C姓少女,印尼籍母親因案被遣送回國,之後父親去世,她被姑姑接回家撫養,沒想到被姑丈多次性侵得逞,成為性玩物,C少女怕被趕走,流落街頭,不敢張揚,只能向同學訴苦,這位同學仗義通報校方,始揭露姑丈惡行,案經橋頭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淫姑丈兩年10月,可上訴。
目前就讀某國中的C姓少女,很小的時候,印尼籍母親就因案被遣返回國,2019年父親病逝,她被姑姑接回家撫養,沒想到竟被惡狼姑丈性侵,根據少女供述,2020年一月起,姑丈在四樓她房間;或趁姑姑不在家,於一樓廚房等處,性侵她至少10次,此外,姑丈還兩度用機車載她到汽車旅館,一起看A片後,強迫發生性行為。
少女由於雙親都不在,怕被趕走,流落街頭,對於姑丈的惡行不敢聲張,一再隱忍,只能私下向要好的同學傾訴,而這位同學得知少女處境,毅然透過班長向導師反映,之後經校方、社會局介入,警方逮捕狼姑丈,使其姦淫年幼姪女的惡行曝光。
案經高雄橋頭地院審理,姑丈否認在住處多次性侵少女,但兩次載著姪女到汽車旅館之事,因為警方掌握具體事證,他無法狡賴,辯稱是少女主動邀約,還說因長期服用高血壓藥物,根本不舉,所以無力性侵少女。
但法官並不採信其辯詞,且審酌少女前後供述一致,並無明顯重大之矛盾或瑕疵,亦未見任何抽象、誇張情節,且對於被告性侵之動作、互動之細節等均詳為細述,顯係親身經歷且是難以抹滅之痛苦記憶,加上多名證人佐證,法官認定兩次在汽車旅館性侵犯行確定。
至於少女指控十餘次住處性侵,則尚屬有疑,因僅有少女單一指述,其他事證尚難適宜作為被告犯行之補強證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全案審結,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利用權勢性交罪」判狼姑丈徒刑2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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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19 18: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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