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2.19 16:35 臺北時間

福建海警局將加強金廈海上執法力量 海巡署提聲明保障漁民權益

針對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我國海巡署今表示依法維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本刊資料照)
針對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我國海巡署今表示依法維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本刊資料照)
大陸籍1艘快艇本月14日在金廈海域越界捕撈,面對我國海巡署船隻拒檢,最終導致船隻翻覆,造成4名大陸漁民落海,其中2人傷重不治,大陸海警昨(18日)宣布,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金廈海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金門當地漁民面對大陸這項行動感到憂心,擔心將影響漁民生計。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船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國防部於87年6月22日依兩岸關係條例公告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復於93年6月7日公告修正,另於107年5月25日公告修正「台灣、澎湖及東沙」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並自同年6月1日生效。
其中台灣、澎湖、綠島、蘭嶼、彭佳嶼、小琉球、七星岩及東沙地區之禁止水域範圍與我國之領海(自領海基線起12浬海域)範圍一致,限制水域範圍則與我國鄰接區(自領海基線起24浬海域)範圍相同。
至於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則採多邊形劃法劃設之。
海巡署今(1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指中國海警局宣布在金廈海域展開執法巡查行動,海巡署除運用三道監偵幕綿密偵蒐外,並持續與國防部等友軍單位,全天候共同掌握周遭海域目標動態,適時應處。
海巡署依法維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仍將依循理性原則,完成常態性巡護任務。執行海上急難救助更沒有國籍之分,「哪裡需要海巡,海巡就在那裡」。海巡署各項勤務均正常派遣,務必使漁民朋友安心,讓國人放心。
更新時間|2024.02.19 16: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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