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雲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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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法】法院判命加害人道歉違憲
時事
【鏡法】法院判命加害人道歉違憲
現代社會網路發達,各種社群網站林立,許多人躲在螢幕、手機後面,鍵盤一敲就可能對個人名譽,或企業提供的商品、服務等做出不實的指摘或謾罵,像是「某人是財團的門神」、「某人將管委會的錢中飽私囊」、「黑心食品」等,有些報章雜誌時而也會刊登未經查證的報導,造成個人名譽、公司商譽受損。這些行為除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或誹謗等罪外,還要負民事上之責任。
【鏡法】憲法法庭與小孩監護權爭奪
時事
【鏡法】憲法法庭與小孩監護權爭奪
近來有件跨國爭奪小孩監護權的案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小孩監護權的爭執在法院裡常常發生,並不稀奇,本件之所以引起矚目,除了是跨國爭取外,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出手,恐怕是主要原因。
【鏡法】國際刑事法院開始調查普丁
時事
【鏡法】國際刑事法院開始調查普丁
普丁指揮軍隊入侵烏克蘭,引發許多國家實施對俄羅斯的經濟、外交、交通等抵制或制裁,但對於普丁發動戰爭,造成許多平民與建築、設備等重大傷亡或損害,他要不要負刑事罪犯的責任?目前在俄羅斯,現實上很難對普丁進行有效的訴追甚至審判,但國際上有沒有對他個人可能的刑事處罰途徑呢?相信很多讀者知道,二戰後有紐倫堡與東京等國際法庭,追究德國納粹與日本戰犯的刑責。除此之外,過去聯合國也設立如前南斯拉夫和盧安達等特設法庭,針對當時所發生令人髮指的重大罪行(如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予以追究刑責。
【鏡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施行
時事
【鏡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施行
近代人權保障個人對自己生活方式享有行為自由與決定自由。例如上下班決定走哪條路線、喜歡去某咖啡店享受悠閒的下午、晚上希望享有不受打擾的寧靜時光等,可是當發現長期有人在你上、下班路線的街角對你凝視,半夜接到無聲電話、收到不知人士下單的20杯珍珠奶茶等,這就不是用惡作劇、無聊等一語帶過,而是會讓人心生畏懼或不適,有人只好刻意將上、下班時間改變,或是繞道而行;不再前往喜歡的咖啡店;家中常年將窗簾拉上、甚至搬家或換工作,搞得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大亂!被害人甚至因此得到失眠、幻聽、憂鬱等精神疾病,更可能衍生為犯罪案件,成為社會安全防護網的一大漏洞。
【鏡法】精神疾病罪犯請立刻修法解決
時事
【鏡法】精神疾病罪犯請立刻修法解決
最近在南部發生的案件,某男在超商不滿店員提醒戴口罩,竟試圖將女店員眼睛挖出,店員當場反抗尖叫,最終仍造成視網膜剝落,警方獲報會同衛生單位將他強制送醫。這則消息一出,當然是全民激憤。有人想起「火車殺警案」「小燈泡」,甚至是鄭捷捷運案等,抱怨政府怎麼讓這些不定時炸彈仍然生活在社區?有民眾請願希望將該男永遠監禁,以保障大眾安全。
【鏡法】欣見商業事件審理新制正式施行
時事
【鏡法】欣見商業事件審理新制正式施行
現代社會商業法律關係日益複雜、活絡,公司經營權爭奪、掏空、股東會適法等商業爭訟事件成為媒體關注焦點,另涉及投資、新創或是國際性的案例亦層出不窮;凡此重大商業紛爭如何解決,不僅影響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也可能衝擊投資市場穩定及大眾投資意願。傳統民商合一的三級三審司法程序是否足以因應?司法人員的相關知識是否足備?正義能否在久懸不決的訴訟程序下落實?抑或當初投資契機及瞬息萬變的商機,早已隨訴訟時間消磨殆盡?往往引起各方質疑。對此,設立專業法院、特別程序,加快重大商業事件的審理速度並提升司法專業度,成為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
【鏡法】正視檢察官的過勞現象
時事
【鏡法】正視檢察官的過勞現象
日前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翻覆事故造成49名民眾死亡、二百餘人受傷的慘劇。在刑事司法部分,檢察官要相驗屍體確認死因、蒐集各項證據以釐清案情、訊問相關被告以及關係人、實施強制處分等,於案發後短短2週內查明肇事經過並對肇事者提起公訴,其中日以繼夜的辛苦與壓力,實非在電視機前看事故報導的大眾所能想像或體會。與此同時,「某地檢察官積案多偽造開庭紀錄獲緩起訴罰15萬元」的新聞也登上媒體,這兩個截然不同案件的背後共同點是,檢察官的工作負擔實在太大了。
【鏡法】媒人費不可亂收
時事
【鏡法】媒人費不可亂收
依據民間習俗,能當媒人促成姻緣多半是件好事,介紹成功後,常常還會收到「媒人禮」,皆大歡喜。可是遇到「跨國(境)婚姻媒合」,就要特別注意,《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一旦違反,依第76條第2款規定,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到時不但沒賺到,還要被罰至少20萬元,損失慘重。
【鏡法】商業事件審理專法即將上路
時事
【鏡法】商業事件審理專法即將上路
有鑑於當事人為未成年及案件的特性,我國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以專業之法院適用特殊的程序予以處理。另外,考慮智慧財產事件的專業性及複雜性,亦設有智慧財產法院此一專業法院,由熟習智慧財產法律知識及實務的司法人員,作出具有開創性、指標性的判決以及法律意見。
【鏡法】權貴犯罪的減刑公式
時事
【鏡法】權貴犯罪的減刑公式
14年前著名的台開案爆發,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遭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2006年12月起,從一審、二審到2008年的更一審均判處約7年有期徒刑;但從2009年8月開始,此案屬內線交易沒有爭議,而是陷入「如何計算犯罪所得」之困境,主要是趙建銘父子2人的犯罪所得是否超過1億元?若超過1億元,依據法律刑度是以7年起跳;低於1億元,則是3至10年有期徒刑。到底金額該是多少?在最高法院、高等法院之間不斷來來回回。最近高院更五審,依據速審法(全名是《刑事妥速審判法》)將趙建銘減為有期徒刑3年8月,預料此案仍將上訴,繼續糾結。
【科技偵查草案出爐1】限縮植入木馬程式監控 學界:優先列舉國安重大犯罪
時事
【科技偵查草案出爐1】限縮植入木馬程式監控 學界:優先列舉國安重大犯罪
新時代法律學社今(7)日上午舉辦「科技偵查與人權保障」研討會,由身兼該學社理事長的政大法律系教授楊雲驊主持,邀請清大科技法律所連孟琦助理教授進行專題報告,並請來具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蕭永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志、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及律師陳重言與徐承蔭等人與談,引起司法界及學界不少迴響。
【鏡法】國家不是提款機
時事
【鏡法】國家不是提款機
南投仁愛鄉台電武界壩近日發生閘門異常放水釀4死悲劇,引發是否構成國賠責任的爭論。觀光局稱該地並非合法露營地,不少網民主張「自己去禁止進入的地區露營,有錯在先,哪有國賠的問題?」「溪邊露營本來就很危險,難道不知道嗎?」另一方面,檢察官認定蘇姓值班人員涉嫌過失致死以10萬元交保,並針對放水過程發生什麼事等,進行偵查。而台電確認閘門開啟線路絕緣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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