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7.16 06:58 臺北時間

【加熱菸亂象4】千億市場大餅 變種菸品搶商機

加熱菸與電子菸在台灣尚未合法進口,但在市面及網路上非常容易取得。
加熱菸與電子菸在台灣尚未合法進口,但在市面及網路上非常容易取得。
台灣菸品市場每年上千億元,美國及日本等世界4大傳統菸草商,紛紛推出不同型式的新興商品,如加熱菸及電子菸來搶攻及維持市場,以6月遭台北海關扣留的加熱菸,全是世界上最大菸草商菲利普莫里斯國際公司(Philip Morris)生產的「萬寶路IQOS」系列,這一款加熱菸有別於菸油汽化方式使用的電子菸,是將菸草磨成粉末製成「菸草棒」,再以電子加熱的方式達到吸菸的效果,自2014年在日本上市後,已有不少人帶回台灣,但一經查獲就全數遭到扣留。
本刊調查,菸油氣化式電子菸及菸彈加熱菸都必須透過電力才能使用,因此海關及衛福部都一律視為「電子菸」(e-cigarette)進行管制,依據的法律是《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的「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及《菸酒管理法》與實行細則中,對菸品分類為紙(捲)菸、菸絲、雪茄、鼻菸、嚼菸及其他菸品的相關規定,海關認為,電子菸不是《菸酒管理法》中的菸,而是《菸害防制法》中的「其他物品」,吸食品也因此不准入關。
《菸害防制法》主管單位衛福部至今未開放新興電子菸品進口。
至於電子菸的菸油,由於含有會讓人成癮的尼古丁,因此視為「藥品」,若未依進口藥品申請核准,民眾若自行從國外帶回台灣,即是「禁藥」,將會面臨遭依《藥事法》追究刑責,最重可以判刑10年;至於加熱菸的菸彈,由於含有菸草成份,看似有點符合《菸酒管理法》中對菸的定義,雖未准進口,但若遭查獲,目前是暫查扣,暫不會有刑責。
電子式菸品分為菸油式的電子菸、菸草再製式加熱菸。(東方IC)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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