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5.17 07:28 臺北時間

【全文】檢舉標案經費浮報 空軍司令逼士官長調職

去年2月才就任空軍司令的張哲平,3月便晉升為二級上將。(中央社)
去年2月才就任空軍司令的張哲平,3月便晉升為二級上將。(中央社)
空軍司令部爆發採購弊案,但涉案軍官屹立不搖,檢舉者卻遭到調職。一名負責採購業務的空軍士官長向本刊投訴,他負責一件法律顧問案的驗收工作,因為發現得標律師疑有浮報費用、浪費公帑的狀況,於是向長官反應,並具名向空軍司令張哲平上將檢舉,司令親自把士官長找來懇談,也承認律師有問題,但事後卻以「人地不宜」為由,把士官長調職。士官長認為,空軍高層「不解決問題,卻解決發現問題的人」,讓他十分心寒。
行政院會2日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吹哨者法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記者會表示,公部門或民間企業都可能做出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為,因此立法對揭弊者的身分保密,並保障其工作權,盼該法能建立「反貪腐」的機制。

本末倒置 懲罰舉發者

沒想到法案推動才剛起步,空軍司令部就大開倒車、上演了一齣狠狠打臉行政院的戲碼。一名士官長因為檢舉採購案,竟然遭司令調職。
空軍司令部(圖)的法律顧問標案,爆出有浮報經費的弊端。
軍職生涯近20年、擔任採購工作逾10年的空軍士官長阿傑(化名)接受本刊採訪時,拿著空軍司令部給他的回函不斷揮舞,並氣憤地說:「既然都說我檢舉的案件已完成調查,也函送給憲兵隊偵辦了,為何不是那些涉及不法的人被調職、靜候司法判決?而是我被一腳踢開呢?」
讓阿傑受到這種不公平待遇的源頭,是一件法律顧問標案。本刊調查,空軍司令部在2016年12月,以「空軍國有民營暨裝備策略性商維專案法律顧問聘任」為名,對外招標,並由一名王姓律師得標至今。
士官長無法接受調職處分,痛批空軍司令部黑白不分。
阿傑解釋,這個標案比較特殊的是,司令部並非以每月固定的費用聘請得標律師當法律顧問,而是按工作時數給付。阿傑說:「此案原本是由我的長官負責驗收,直到去年11月20日,因長官出外洽公,才由我代理主驗。」
阿傑告訴本刊:「當時我就發現,律師請款的時數、金額,有浮報的狀況,雖然我當下覺得怪怪的,但因長期以來,長官都讓他過關,所以我也就先讓他通過,只是特別附註請他補齊相關文件及證明。」

複驗沒過 被律師嗆聲

後來,阿傑請得標的法律事務所人員出席說明,但王姓律師卻相應不理,他越想越不對,因此上簽呈要求11月30日進行複驗,並重新判定驗收結果不合格,把原本49.2萬元的請款金額,砍到只剩10萬元左右。
向司令檢舉標案弊端後,士官長竟收到調職公文,理由是人地不宜。
沒想到,王姓律師事後竟打電話給阿傑嗆聲:「我認識你們很多長官,從來沒被判過不合格。」後來阿傑聽說,這名律師原來是軍法官退役,國防部許多高階軍官遇到他,還得尊稱一聲「學長」,當時王還擔任國防部軍法官委員,也是「國軍權益保障委員會」的委員之一,難怪如此囂張。
但令阿傑不解的是,因洪仲丘案影響,軍事法院的人員都已併入各單位的法務組,相關案件其實只要諮詢這些軍法官就可以了,為何還要開標,從外面找律師當法律顧問?更何況,根據他過往的採購經驗,找律師寫個法律意見書,頂多1、2萬元就可搞定,為何王律師動輒要求20萬到40萬元?
阿傑直言:「軍方要打官司、找律師,一個審級也才6萬到8萬元,甚至還有1個月2萬元吃到飽的法律顧問。以這個案子來說,算王律師1小時3000元,其實還算合理,但我回頭查之前的資料才發現,他用浮報時數的方式,提高請款金額,跟他寫出來的東西根本不成比例,這錢當然不能付啊!」
洪仲丘案發生時,外界曾批國防部是「國防布」「國防怖」,只會隱瞞真相。
本刊檢視阿傑提供的資料,2017年11月的工作報告,王姓律師光是以「檢視合約中移交項目」為名申請的時數,就高達103小時,從空軍司令部拿走約31萬元;同年10月也以同樣的名目請款9萬元,只是看個合約就索費如此高,在業界恐也算是「王牌大律師」等級了!

上報司令 一度被稱讚

但更離譜的還在後頭。當阿傑向所屬的單位主管反映這個情況時,主管竟告訴他:「這個律師不是廠商,是朋友,你別把案子越弄越複雜,律師的智慧財產權是無價的,他怎麼報,我們就怎麼給,別去做無謂的刪減。」
阿傑認為此案疑點重重,於是具名向空軍司令張哲平上將舉發,並在單位主管及法務人員陪同下,親自向司令報告。當時張哲平說:「王律師確實有些地方有問題,我看也有問題…國防部竟還聘他當軍法官委員…我堅決認為這個人不適任。」張甚至直接致電國防部詢問,得到王已辭去委員一職的答案。
空軍司令張哲平(左)在蔡英文總統(右)任內被拔擢為二級上將。(中央社)

張哲平小檔案

  • 現職:空軍司令
  • 年齡:59歲
  • 官階:二級上將
  • 學歷:空軍官校、治平高中
  • 經歷:空軍副司令、空軍作戰指揮部指揮官
提到此標案時,張哲平則詢問:「我們可以不讓他標嗎?如果他報來請款,金額被刪那麼多,也不做適法的處理,摸摸鼻子就結案,講一堆不應該講的話,我們可以用這理由告他違約。」
張哲平更對現場人員耳提面命說:「我一直講說契約的問題,把契約拿出來看一看,你報什麼東西,要付什麼佐證證明,寫得清不清楚,你報什麼東西,沒有佐證證明,你報超過多少金額,要罰、要停權,把這寫到契約書裡,用契約規範他。」最後張甚至稱讚阿傑:「空軍如果沒有你這樣的人,該怎麼辦?」
空軍司令部回文強調全案已函送法辦,但涉案人員不動如山,揭弊者卻被調職。

得罪長官 調職松指部

不久之後,阿傑收到司令部發出的公文,表示已將案件函送憲兵隊法辦。阿傑原本以為案件已告一段落,不料卻在今年4月底收到一紙人事命令,要他隔天調職到松山指揮部,還說已經幫他完成交接手續。
阿傑憤恨不平地痛批:「調職理由是『人地不宜』,說我跟長官意見不合,影響職場環境。我納悶的是,長官要我護航、放水,我不願意做,所以才跟長官起衝突,結果向司令檢舉之後,相關人遭函送,但司令沒將他們調走,卻把我調離已經從事12年的採購工作,根本是顛倒黑白,我無法接受!」

空軍回應:士官長調職與揭弊無關

針對士官長遭調職一事,空軍司令部表示,是因該士官長與業務主管間長期溝通不良,且士官長經常堅持己見,導致單位同仁間工作情緒深受影響,士氣低落。為使業務推展順遂,最後決定將單位業務主管及士官長均調離原職務,以利提振工作效率。至於士官長之調職與其檢舉法律顧問案涉弊,毫無關聯性。另外,空軍司令部強調,士官長檢舉的王姓律師並非軍法官出身,目前全案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後續經檢調偵辦後,如有任何人員涉及不法,空軍將依法嚴懲,決不寬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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