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6.15 18:03 臺北時間

鼻頭角潛水客失蹤獲救 無視禁潛公告開罰1至5萬

鼻頭角漁港為公告禁止潛水活動區域。(翻攝畫面)
鼻頭角漁港為公告禁止潛水活動區域。(翻攝畫面)
新北市鼻頭角一帶今(15日)發生女性潛水客失蹤意外,警消獲報即派遺人員和船艇趕往搜救,所幸,失蹤女潛客最後被附近民眾發現救起,並未發生憾事,由於意外發生地點為嚴禁潛水活動區域,警消依法製單告發,主管機關將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單開罰1至5萬元。
潛水客無視告示牌下海發生意外,警消依法製單告發。(翻攝畫面)
梅雨鋒面過後天氣放晴,戲水人潮湧現,新北市鼻頭角漁港內,今(15日)下午1時52分驚傳潛水客失蹤意外,警消接獲報案,立即派遣32名消防人員及各式車輛船艇前往搜救,所幸失蹤女子於14時32分由附近民眾發現救起,身體並無大礙。
潛水客無視告示牌下海發生意外,警消依法製單告發。(翻攝畫面)
因新北市所轄鼻頭漁港是經公告劃定的禁止從事潛水活動區域,警消將依法製單告發,再由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之規定開單裁罰1至5萬元。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再次呼籲,此次發生潛水意外的民眾幸運獲救,請民眾戲水前務必應先注意相關公告標示,戲水地點應選擇有救生人員管理之場域,不要落單。倘遇有天候及水域環境變化時,應立即上岸停止一切水域遊憩活動,新市府已結合相關單位共同組成水安聯合巡查小組,對於違反規定又不聽勸導民眾,將依發展觀光條例開單舉發。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