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9.07.04 17:25 臺北時間

【大法庭上路】首件聲請 確認詐騙案應否重判

司法院推動大法庭新制,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揭牌儀式後表示,最高檢已決定聲請大法庭統一見解,圖右起立委林德福、周春米、法務部長蔡清祥、司法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檢察總長江惠民、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律師全聯會理事長李慶松等人出席揭牌儀式。
司法院推動大法庭新制,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揭牌儀式後表示,最高檢已決定聲請大法庭統一見解,圖右起立委林德福、周春米、法務部長蔡清祥、司法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檢察總長江惠民、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律師全聯會理事長李慶松等人出席揭牌儀式。
司法院推動大法庭新制,以統一法律見解,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揭牌儀式後表示,最高檢已決定聲請大法庭統一見解,本刊調查,這是最高檢針對目前審判實務上,有部分法官認為,詐騙案車手僅涉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而未依刑責較重的《組織犯罪條例》論處,被告不僅獲輕判,也不必面臨3年的強制工作,無法嚇阻詐騙案,最高檢察署認為,此類犯罪應予重判,因此聲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最高檢準備在大法庭一展身手,大法庭對檢察官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因為將來不止法律見解有爭議可以提出來,對於做為裁判重要基礎的原則性問題也可以提出來,檢察官如果獲知大法庭的確定意見,就可以明確進行偵查動作,不必再浪費司法資源,這是對檢察官的鼓舞,能早日獲得確定法律意見,做為偵查案件的基礎,檢察官也會強化論術能力,以在大法庭中獲得支持。
蔡清祥提及要聲請大法庭統一見解的案件,是台中地檢署起訴楊姓男及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5次犯案後遭逮,檢察官認為被告涉及《組織犯罪條例》,除應判刑外,另應處予強制工作3年,以矯正犯罪惡習,但法院認為,楊男涉及共同詐欺罪,判2年9月,因不涉《組織犯罪條例》因此不必強制工作,全案正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檢認為,應統一見解,依《組織犯罪條例》論處,決定聲請大法庭解釋。
最高法院今舉行大法庭揭牌,立委林德福、周春米、法務部長蔡清祥、司法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檢察總長江惠民、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慶松等人出席揭牌儀式。
刑事大法庭今日票選結果,由庭長洪昌宏擔任審判長,票選庭員名單為:陳世淙庭長、郭毓洲庭長、吳燦庭長、林勤純庭長、徐昌錦法官、陳世雄法官、呂丹玉法官、吳信銘法官、林立華法官。
民事大法庭則由鄭玉山擔任審判長,票選庭員結果為陳國禎庭長、陳重瑜庭長、高孟熹庭長、沈方維庭長、鄭傑夫法官、魏大喨法官、林恩山法官、陳玉完法官、林金吾法官。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