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2024.03.20 14:23 臺北時間

【欠錢高調曬新歡】汪小菲不滿遭控外洩個資 爆大S「離婚前」刷他卡買禮物送韓國

雖然各擁新歡,但怨偶仍暗潮洶湧,大S(左圖左)告汪小菲違反個資法案開庭,汪小菲(右圖左)不滿她離婚前刷他卡買千萬禮物寄韓國。(翻攝網路)
雖然各擁新歡,但怨偶仍暗潮洶湧,大S(左圖左)告汪小菲違反個資法案開庭,汪小菲(右圖左)不滿她離婚前刷他卡買千萬禮物寄韓國。(翻攝網路)
大S不滿前夫汪小菲公布離婚調解筆錄及筆錄內的個資,日前對他提告違反個資法,檢方偵辦後起訴。對此汪小菲否認犯罪之餘,再爆大S在離婚前的4個月,刷他的卡買禮物寄到韓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而且離婚後持續刷卡買高價奢侈品,加上家用林林總總花了3.6億餘元。
之所以會有上述內容,是在庭訊時汪小菲為了強調沒犯意,實在是大S先公布他的財務往來等資訊,還捏造他沒盡到撫養責任;加上「離婚前刷他卡買禮物寄韓國」、「離婚後刷他卡買高價奢侈品」,讓他怒到公布筆錄卻不慎洩露裡頭個資。
「不認罪」的汪小菲表示,大S說買房子的錢是自己支付,讓他認為已經損害到尊嚴、名譽;他很愛家庭,為了家庭往返兩岸幾百次,光是買房子、裝修、買家具等就花了3.2億餘元台幣,都是想讓家庭有更好的生活環境。
至於離婚後1年所支付的家用,汪小菲細數小到鉛筆、大到生活費和學費,就花了4,993萬餘元;只是他不滿大S其中利用他信用卡綁定奢侈品網站,不斷刷卡買高價奢侈品,甚至早在離婚前4個月,也就是2021年8月間,透過他的司機、員工,刷他的卡,買了禮品寄到韓國,花了共1,200萬餘元。
更新時間|2024.03.20 18:0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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